接上级通知,根据忻州市人社局文件(忻人社职函〔2016〕8号)2016年中小学职称评审资格条件,河边中心校指标:中教高级2名、小教特高 1名、中小学一级(小教高级)4名。评审资格须具备的相关条件如下:1、年限:任中教一级5年(2012年1月以前)、小教一级4年;2、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;3、教师资格证符合相应学段要求;4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(二乙及以上);5、专业技术资格证、聘任证、继续教育证、荣誉证等;6、任职以来年度考核表(其中须有一年优秀);7、近三年的教学成绩;8、近年的教学案;9、学生作业批改10本;10、发表的市级以上论文;11、学校出具的一年考勤证明;12、毕业证书;13、2014年以来45岁(女)50岁(男)以下有交流轮岗证明;14、能证明本人对教育教学工作作出贡献的材料等;15、本人提交书面申请。申请评审时间截止于2017年1月14日下午5点前,把相关材料交回河边中心校职称评审组,成员:刘伟、陈红、杨巨文、李文林、闫世勇等10人,过期不侯。希望各位老师根据自己情况,认真阅读相关文件领会精神,及时申报,特此公示告知。
河边中心校职称评审组
2017年1月11日